何洁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呼吸内科
胎儿宫内缺氧可能导致发育迟缓、脑损伤甚至胎死宫内。缺氧后果的严重程度与缺氧持续时间、程度及胎儿代偿能力有关,主要有胎儿生长受限、缺血缺氧性脑病、多器官功能损伤、胎死宫内等后果。
慢性缺氧会抑制胎儿细胞分裂,导致体重低于同孕龄标准。胎盘功能不全是最常见原因,表现为超声监测胎儿腹围、头围增长缓慢,生物物理评分降低。需通过改善胎盘循环、母体氧疗等方式干预,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急性严重缺氧会使脑组织出现水肿、坏死,新生儿期可表现为肌张力异常、惊厥或昏迷。磁共振检查可见基底节区或脑白质损伤。需亚低温治疗保护脑细胞,使用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等促进神经修复。
缺氧时血流重新分布,心肝肾等重要器官易受损。心肌酶谱升高提示心肌损伤,少尿可能反映肾功能异常。需监测血气分析及脏器功能指标,使用磷酸肌酸钠保护心肌,必要时进行器官支持治疗。
完全性缺氧超过20分钟可导致胎儿死亡,常见于胎盘早剥、脐带脱垂等急症。孕晚期胎动减少是重要预警信号,胎心监护出现晚期减速或正弦波提示高危,需紧急剖宫产终止妊娠。
中重度缺氧存活者可能出现脑瘫、智力障碍或癫痫。需定期进行Gesell发育量表和脑电图评估,早期介入康复训练,使用左乙拉西坦片等控制癫痫发作。
孕妇应每日定时监测胎动,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需加强产检。发现胎动异常或减少时立即就医,通过胎心监护、超声多普勒血流检测评估胎儿状态。分娩过程中持续胎心监测,出现异常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产后对缺氧新生儿进行Apgar评分和脐血血气分析,必要时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