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型紫癜患者通常需禁食3-7天,具体恢复进食时间受病情严重程度、消化道出血情况、治疗反应及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1、病情程度轻度腹型紫癜若无消化道出血,禁食3-5天后可逐步过渡流质饮食;重度伴肠壁水肿或血便需延长至5-7天。
2、出血控制持续黑便或呕血者需绝对禁食至出血停止24小时以上,必要时通过胃肠减压和静脉营养支持。
3、治疗反应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者,肠黏膜水肿消退后(约5天)可尝试米汤等低渣饮食,无效者需调整免疫抑制剂方案。
4、并发症合并肠套叠或穿孔需外科干预,术后需延长禁食时间至7-10天,通过肠外营养维持代谢需求。
恢复进食应从水、米汤等清流质开始,逐步过渡至低纤维半流质,避免辛辣刺激食物,期间密切观察腹痛及便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