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方法进行。
孕妇在空腹状态下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水平,任一数值超过阈值即可诊断。
妊娠24-28周时空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5.1mmol/L,可作为诊断依据,该方法操作简便但敏感性较低。
非空腹状态下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1.1mmol/L,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时可辅助诊断,但需进一步确认。
反映近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虽非主要诊断标准,但数值超过6.5%时具有参考价值,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判断。
确诊妊娠糖尿病后应定期监测血糖,合理控制饮食并适当运动,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同时注意胎儿生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