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检查时间主要与胎儿发育阶段、孕妇健康状况、医生建议、异常症状等因素相关。
1、孕早期确认孕6-8周B超可确认宫内妊娠、胎心胎芽发育,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此时检查需憋尿经腹部或经阴道进行。
2、NT筛查期孕11-13周需完成NT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该检查对唐氏综合征筛查有重要参考价值。
3、大排畸阶段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胎儿器官结构发育,此时胎儿活动空间大且器官显示清晰,可筛查重大畸形。
4、孕晚期评估孕32-34周评估胎儿生长指标及胎位,孕38周后根据情况监测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为分娩方式提供依据。
孕期B超检查应遵医嘱安排,避免不必要的频繁检查,检查前后保持正常饮食作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