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发现有子宫肌瘤可通过定期监测、药物控制、手术干预、分娩方式调整等方式处理。子宫肌瘤在妊娠期可能由激素变化、肌瘤位置、既往病史、遗传倾向等因素引起。
1、定期监测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多数无需特殊处理,建议每4-6周通过超声监测肌瘤大小及胎儿发育情况。肌瘤增长过快或出现红色变性时需增加随访频率。
2、药物控制疼痛明显者可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等镇痛药,禁用非甾体抗炎药。严重宫缩时可能需用盐酸利托君等宫缩抑制剂,需严格评估胎儿安全性。
3、手术干预肌瘤直径超过10厘米或发生蒂扭转等急症时,可能需行肌瘤切除术。手术风险与孕周相关,孕中期相对安全,术后需加强宫缩监测。
4、分娩方式调整肌瘤位于子宫下段或宫颈部可能阻碍产道,建议剖宫产。产后需警惕胎盘滞留风险,肌瘤多在产后3-6个月自然缩小。
妊娠期子宫肌瘤患者应保持充足铁质摄入预防贫血,避免剧烈运动减少肌瘤扭转风险,出现持续腹痛或阴道流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