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般需要做5-6次B超检查,具体次数可能因个体差异或高危因素增加,主要检查阶段包括早孕确认、NT筛查、大排畸、胎儿生长监测及产前评估。
1、早孕期孕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建议选择经阴道超声或经腹超声。
2、NT筛查孕11-13周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联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需在特定孕周完成。
3、大排畸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全面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心脏、颅脑、四肢等器官发育情况。
4、生长监测孕28-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指标,监测胎盘功能及羊水量,发现异常需增加检查频次。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双胎妊娠等高危因素时,医生可能根据情况增加B超检查次数,所有检查均应在专业医疗机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