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是否终止妊娠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多数情况下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发作时需立即终止妊娠,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孕周、母体状况及胎儿存活能力。
子痫前期分为轻度和重度,轻度可通过严密监测继续妊娠,重度伴器官损伤或子痫发作时需终止妊娠。
妊娠超过34周且胎儿可存活者建议终止,不足24周者需评估母体风险,24-34周者需权衡促胎肺成熟与疾病进展风险。
出现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HELLP综合征表现,或肾功能恶化时需立即终止妊娠。
胎儿生长受限、脐血流异常或胎心监护异常时,结合孕周综合判断终止时机,必要时行急诊剖宫产。
子痫患者应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血压及尿蛋白,卧床时保持左侧卧位,出现视物模糊或上腹痛需即刻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