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哮喘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怀孕,但需在孕前及孕期严格监测肺功能并调整用药方案。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哮喘控制水平、药物安全性、妊娠期生理变化及并发症风险。
妊娠前需确保哮喘症状稳定3个月以上,峰流速值波动不超过20%。急性发作期怀孕可能增加胎儿缺氧风险。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丙酸氟替卡松可继续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作为应急药物,需避免使用口服激素及孟鲁司特等安全性存疑药物。
妊娠中后期膈肌上抬可能加重呼吸困难,约30%患者症状恶化。建议孕16周后每月进行肺功能评估。
未控制哮喘可能引发子痫前期、早产等,需加强产检频率。中重度哮喘患者建议产科与呼吸科联合随访。
备孕前应完成哮喘控制测试,孕期保持适度运动如游泳,避免接触尘螨等过敏原,营养补充需重点关注维生素D和欧米伽3脂肪酸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