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通常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毫升,临床诊断标准为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
1、诊断标准
超声测量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可诊断为羊水过少,妊娠晚期实际羊水量常不足300毫升。
2、高危因素
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泌尿系统畸形、母体脱水等因素可能导致羊水生成减少或吸收增加。
3、监测方法
通过超声定期监测羊水指数变化,结合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况。
4、处理原则
轻度羊水过少可通过补液治疗改善,严重者需提前终止妊娠,胎儿畸形引起的需多学科会诊。
孕妇应保持充足水分摄入,定期产检监测羊水变化,出现胎动异常需及时就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