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月经不来属于正常生理现象,若需用药必须严格遵医嘱。孕期用药风险等级主要与药物种类、孕周、剂量等因素相关,绝对禁止自行服药。
妊娠前3个月是胎儿器官形成关键期,除叶酸等必需营养素外,多数药物可能致畸,如必须使用抗生素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青霉素类等B级药物。
孕中晚期用药需权衡母婴获益风险,降压药甲基多巴、胰岛素等经临床验证相对安全,但须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明确禁用的包括异维A酸、华法林、四环素类等致畸药物,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引发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孕晚期需禁用。
轻症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妊娠呕吐可通过维生素B6缓解,感冒多饮水休息,必须用药时选择局部给药或最低有效剂量。
孕期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所有用药需提供完整妊娠史并由产科医生与药师共同评估,避免中草药、保健品等未明确安全性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