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口服液适合3岁以上儿童服用,具体用药需严格遵医嘱。儿童用药需考虑体重、病情严重程度、药物成分耐受性等因素。
蓝芩口服液说明书明确标注3岁以上儿童可用,3岁以下婴幼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须在医生评估后使用。
家长需根据儿童体重调整剂量,体重低于15公斤的患儿可能需要减量,临床常用每公斤体重0.1-0.2毫升计算。
适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咽痛、扁桃体炎,家长需观察孩子是否出现高热持续、拒食等严重症状,及时就医。
含黄芩、板蓝根等成分,过敏体质儿童需提前告知医生,用药后家长需监测是否出现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
建议家长记录用药时间与反应,避免与含相似成分药物联用,服药期间保持饮食清淡,出现异常及时停药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