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多数患者通过规范治疗可以临床治愈或显著改善症状,预后主要与早期干预、心功能分级、并发症控制及长期随访管理有关。
围产期心肌病可能与妊娠期血流动力学改变、炎症反应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症状。可遵医嘱使用酒石酸美托洛尔、呋塞米、地高辛等药物改善心功能。
严重病例可能需植入心脏复律除颤器或左心室辅助装置,此类情况多与心肌广泛损伤有关,常合并恶性心律失常或心源性休克。
限制钠盐摄入至每日4克以下,避免剧烈活动,哺乳期患者需评估药物安全性,建议采用左侧卧位减轻心脏负荷。
再次妊娠可能导致疾病复发,建议完成治疗且心功能恢复至少1年后,经心血管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再考虑妊娠计划。
患者应定期监测血压、心率及体重变化,避免感染和情绪波动,哺乳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建议每3个月复查心脏超声评估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