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一般间隔4-6小时可以重复使用,实际间隔时间受到药物剂型、患者年龄、疼痛程度、肝肾功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普通片剂需间隔4-6小时,缓释剂型可间隔8-12小时。儿童需选择混悬液等专用剂型,家长需严格按说明书体重剂量给药。
成人每日不超过2.4克,12岁以下儿童每公斤体重每日不超过40毫克。老年人肝代谢减慢,家长需注意观察孩子用药后反应。
轻度疼痛可延长给药间隔,剧烈疼痛可在医生指导下缩短间隔。反复高热时家长需配合物理降温,避免单纯依赖药物。
肝功能异常者需延长间隔时间,严重肾损害患者禁用。用药期间出现呕血、黑便等消化道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
建议用药不超过3天,持续疼痛或发热应及时就诊,避免与阿司匹林等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