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患者是否需要长期戴眼镜取决于矫正效果和病情进展,主要与弱视类型、年龄、屈光状态、治疗依从性等因素有关。
屈光不正性弱视需持续佩戴矫正眼镜,通过光学矫正改善视网膜成像质量。可配合遮盖疗法,常用药物包括阿托品滴眼液、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睫状肌麻痹剂。
单眼弱视需根据视力差异制定遮盖方案,遮盖健眼强迫弱视眼使用。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视力,避免遮盖过度导致健眼视力下降。
配合精细目力训练如穿珠、描图等,刺激弱视眼视觉发育。适用于轻度弱视或矫正后期,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红光闪烁仪等训练设备。
先天性白内障等器质性弱视需先手术解除病因,术后仍需光学矫正。斜视性弱视可能需行眼肌手术调整眼位。
建议每3-6个月复查视力及双眼视功能,调整治疗方案。日常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光照,避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