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布洛芬后通常建议间隔4-6小时再哺乳,具体时间受药物代谢速度、个体差异、哺乳频率、用药剂量等因素影响。
布洛芬半衰期约2小时,90%以上药物在24小时内通过尿液排出。肝功能正常者代谢较快,哺乳间隔可缩短至4小时。
体重超过70公斤者药物清除时间延长,需延长哺乳间隔。高龄产妇或肾功能减退者需谨慎评估。
按需哺乳的产妇建议用药后先排空乳汁。每日哺乳超过8次者,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替代。
单次服用400毫克以下低剂量时,4小时后乳汁药物浓度可降至安全范围。600毫克剂量需延长至6小时。
哺乳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服药期间可提前储备母乳。出现婴儿嗜睡、食欲下降等异常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