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可通过药物流产、清宫手术、心理疏导、再次妊娠前检查等方式处理。胎停育通常由胚胎染色体异常、母体内分泌失调、子宫结构异常、感染等因素引起。
孕早期胎停可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适用于妊娠49天内。用药后需监测出血量及妊娠物排出情况,必要时需超声复查。
妊娠中晚期胎停或药物流产不全时需行清宫术,包括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手术可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降低感染风险,术后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胎停育可能引发焦虑抑郁情绪,建议通过心理咨询、支持小组等方式缓解心理压力。配偶共同参与有助于减轻自责情绪,必要时可短期使用抗焦虑药物。
建议再次妊娠前进行染色体、激素水平、TORCH感染筛查等检查。发现甲状腺功能异常、糖尿病等基础疾病需先控制稳定,子宫畸形者需手术矫正。
发生胎停后应间隔3-6个月再备孕,期间保持规律作息,补充叶酸,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物质,定期复查超声监测子宫内膜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