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需根据肝功能状态和病毒复制情况综合评估,主要影响因素有病毒载量、肝功能指标、从业岗位类型、当地卫生法规。
乙肝病毒DNA检测结果低于检测下限且肝功能正常者,传染风险极低,多数地区允许从事非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
转氨酶持续正常且无肝硬化表现者,经正规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后,可从事部分餐饮服务工作。
凉菜制作、面点加工等直接接触未加热食品的岗位要求更严格,建议选择烹饪、保洁等间接接触岗位。
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部分地区规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建议携带者定期复查肝功能与病毒载量,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血液体液污染食品,具体从业限制需咨询当地卫生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