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需根据月经周期、妊娠状态、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疾病等因素综合判断。
月经规律的孕妇通常在孕6周左右可通过超声确认胎心,月经不规律者需结合血HCG水平调整首次产检时间。
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等先兆流产症状时,需提前至孕5周左右进行急诊超声检查排除宫外孕等异常妊娠。
孕11-13周需完成NT超声筛查,孕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这两项重要检查时间窗需严格遵循。
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孕妇,建议孕前或孕4-6周提前评估,调整用药方案降低妊娠风险。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按时完成血常规、尿常规等基础检查,保持均衡饮食并补充叶酸等营养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