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包积液指胎儿心包腔内异常积聚液体,可能由生理性暂时积液、宫内感染、胎儿贫血、染色体异常等原因引起。
部分胎儿可出现短暂性心包积液,可能与妊娠期母体激素变化或胎儿循环系统发育不完善有关,多数在孕晚期自行吸收,无须特殊干预。
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等病原体感染可能导致胎儿心包炎症反应,通常伴随胎儿水肿或胎盘增厚,需通过母体抗感染治疗及胎儿超声监测。
母胎输血综合征或地中海贫血等疾病可引起胎儿心力衰竭,表现为心包积液合并皮肤苍白、肝脾肿大,需进行宫内输血或提前分娩。
21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常合并心包积液,多伴有颈项透明层增厚或心脏结构畸形,需通过羊水穿刺确诊并评估预后。
发现胎儿心包积液应定期进行超声监测,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营养摄入,由产科与胎儿医学专科医生联合评估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