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肺炎治疗期间发热可能由病毒持续复制、继发细菌感染、免疫反应激活、药物不良反应等原因引起,可通过抗病毒治疗、抗生素应用、退热药物对症处理等方式干预。
呼吸道病毒未被完全清除时持续刺激机体,表现为反复低热伴咳嗽咳痰,需继续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病毒药物,配合布洛芬等退热治疗。
病毒感染后呼吸道黏膜屏障受损易合并肺炎链球菌感染,出现高热寒战,需加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或头孢呋辛等抗生素,同时监测血常规变化。
机体释放白细胞介素等炎性介质导致体温调定点上移,发热多为弛张热型,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严重时需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控制炎症。
部分抗病毒药物如利巴韦林可能引起药物热,表现为用药后新发发热,需鉴别后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更换为帕拉米韦等替代药物。
治疗期间建议保持每日2000毫升饮水量,体温超过38.5摄氏度时采用温水擦浴物理降温,若发热持续超过72小时或出现意识改变需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