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0天多数情况下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在医生评估后决定。药物流产的适用性主要与妊娠时间、孕囊大小、子宫位置、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30天时孕囊较小,成功率较高,但需超声确认宫内妊娠。
孕囊直径需小于25毫米,过小可能导致药流失败,医生会通过B超测量后判断是否适合。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药物吸收,需结合妇科检查评估,必要时需调整用药方案。
存在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时不可药流,需提供完整病史供医生评估。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观察出血量变化,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