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终止妊娠属于晚期引产,需严格符合医学指征并通过专业医疗机构实施,主要适用于胎儿严重畸形、母体生命威胁等特殊情况。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非医学需要的晚期引产属于违法行为,须提供胎儿异常或孕妇健康风险的医学证明。
中期引产可能导致大出血、感染、子宫损伤等并发症,术后需住院观察,且可能影响未来生育能力。
孕24周后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实施引产需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评估,提供多学科专家会诊意见。
终止妊娠后需接受专业心理疏导,帮助缓解决策压力、产后抑郁等情绪问题,建议家属全程陪同。
如有特殊医疗需求,请立即前往三甲医院产科与遗传咨询门诊进行专业评估,禁止自行服用药物或寻求非正规机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