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和孕妇在医生评估必要性和风险后可进行核磁共振检查,但需注意孕早期尽量避免、婴儿需镇静等特殊要求。
孕妇需避免孕早期检查,磁场虽无电离辐射但可能引起焦虑,检查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必要时使用非对比剂方案。
婴幼儿检查常需镇静处理,需空腹4-6小时,需配备儿科监护设备,检查时间尽量缩短至20分钟内。
体内有金属植入物、心脏起搏器、幽闭恐惧症等情况禁止检查,孕妇合并胎盘异常等高风险因素需谨慎评估。
孕妇可优先选择超声检查,婴儿根据病情可考虑CT或超声,必须进行核磁时需选择低场强设备。
进行检查前需由放射科和产科/儿科医生联合评估,检查中全程监测生命体征,检查后需留观30分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