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钳助产通常在胎儿窘迫、第二产程延长、产妇体力不足或胎位异常时使用,具体实施需由产科医生评估母婴状况决定。
1. 胎儿窘迫:当胎心监护显示胎儿缺氧迹象时,需快速结束分娩。医生会评估宫颈扩张程度和胎头位置,符合条件者可选择产钳助产,同时准备新生儿复苏设备。
2. 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超过2小时无进展,且胎头已降至+2以下时使用。需排除头盆不称,配合宫缩同步牵引,避免过度用力导致会阴撕裂。
3. 产妇因素:妊娠合并心脏病、重度子痫前期等疾病导致产妇无法用力,或体力耗竭时适用。需监测产妇生命体征,必要时联合真空吸引器辅助。
4. 胎位异常:枕后位或枕横位经手法旋转失败后,可用产钳校正胎头方位。操作前需确认无骨盆狭窄,施力方向需严格沿产轴进行。
产钳助产后需检查软产道损伤,新生儿需评估头皮血肿或面神经麻痹等情况,产妇应配合会阴护理和产后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