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死胎需通过药物流产、清宫手术、心理疏导、后续生育规划等方式处理。死胎可能由染色体异常、母体感染、胎盘功能异常、慢性疾病等因素引起。
孕早期死胎可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诱导宫缩排出胚胎,需监测出血量及感染迹象。
药物流产不全或孕周较大时需行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清除宫腔残留组织,术后预防性使用头孢曲松等抗生素。
死胎可能引发抑郁或创伤后应激障碍,建议通过心理咨询、支持小组及正念训练缓解情绪问题。
建议间隔3-6个月再备孕,完善TORCH筛查、甲状腺功能及凝血检查,控制糖尿病等基础疾病降低再发风险。
术后注意会阴清洁避免感染,补充铁剂纠正贫血,6周内禁止同房,定期复查超声评估子宫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