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首次B超检查一般在孕5-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末次月经时间、月经周期规律性、是否出现异常症状以及医生评估决定。
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孕周,月经周期规律者可在孕5周后通过阴道B超观察到孕囊,腹部B超需延迟1-2周。
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期调整检查时间,周期过长者可能需推迟至孕7周后,避免过早检查无法确认妊娠状态。
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先兆流产症状时需立即检查,无特殊症状者建议在孕6-7周检查,此时可观察到胎心胎芽。
试管婴儿或既往有宫外孕史者需提前至孕4-5周检查,普通妊娠无高危因素者可遵医嘱在孕7-8周完成首次B超。
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憋尿,选择正规医疗机构,避免过早或重复进行不必要的超声检查,后续产检按孕周规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