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氧氟沙星抗结核治疗六个月后能否停药需结合病灶吸收情况、痰菌转阴结果等综合评估,擅自停药可能导致结核复发或耐药。
胸部CT显示病灶完全钙化或纤维化时可考虑停药,若仍有活动性病灶需延长疗程。
需连续3次痰涂片及培养阴性,痰菌未转阴者需继续治疗直至阴性后维持2个月。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结核菌株完成6个月标准疗程即可,耐药菌株需调整方案并延长至9-12个月。
合并糖尿病、HIV感染等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通常需要延长至9个月以上疗程。
结核治疗期间须严格遵医嘱用药,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和痰检,停药后仍需随访2年监测复发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