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性气胸复发可通过抗结核治疗、胸腔闭式引流、氧疗支持、手术干预等方式治疗。结核性气胸复发通常由结核病灶活动、肺组织粘连、免疫力低下、治疗不彻底等原因引起。
规范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抗结核药物,需完成6-9个月全程治疗,避免自行停药导致结核杆菌耐药。
急性气胸发作时需立即行胸腔闭式引流术排出气体,缓解呼吸困难,引流管留置时间根据肺复张情况决定。
低流量吸氧有助于促进胸腔内气体吸收,改善缺氧症状,氧浓度控制在35%-45%为宜。
反复发作或持续漏气者需考虑胸腔镜手术,行肺大疱切除或胸膜固定术,术后仍需继续抗结核治疗。
结核性气胸患者应保证充足营养,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避免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评估病灶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