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属于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措施,主要通过孕前保健、孕期筛查等方式实现疾病预防与早期干预。
1、一级预防:
孕前优生检查、疫苗接种等基础干预措施,旨在消除潜在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
2、二级预防:
通过NT超声、唐氏筛查等产前诊断技术,对已存在的胎儿异常进行早期识别与干预。
3、三级预防:
针对确诊胎儿异常的围产期管理,通过宫内治疗或新生儿救治减轻疾病后果。
4、综合防控:
结合营养指导、遗传咨询等全程管理,形成完整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
建议孕妇规范完成11-13次产检,配合医生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与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