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孕妇在无并发症的情况下可以游泳,游泳有助于缓解孕期不适并增强心肺功能,需注意水温适宜、避免剧烈动作、选择人少时段、有专人陪同。
泳池水温应保持在28-30摄氏度,避免过冷刺激子宫或过热导致脱水,选择恒温泳池更安全。
以仰泳或慢速蛙泳为主,禁止跳水及快速转身,避免腹部受压或体位性低血压。
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减少碰撞风险,建议选择上午9-11点或工作日下午时段。
需有家属或救生员在场监护,携带防滑拖鞋避免摔跤,出现宫缩或头晕立即终止游泳。
孕妇游泳前后需补充水分,建议单次时长不超过30分钟,合并妊娠高血压或胎盘前置等并发症者禁止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