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未经治疗时怀孕可能造成胎儿感染或流产,经规范治疗后多数可降低母婴传播风险。梅毒对妊娠的影响主要与感染分期、治疗时机、抗体滴度等因素有关。
一期或二期梅毒经青霉素规范治疗后可考虑怀孕,治疗需在孕前完成并随访非特异性抗体滴度下降4倍以上,孕期需每月复查血清学试验。
晚期潜伏梅毒患者需完成全程青霉素治疗并监测抗体滴度1年以上,确认血清固定状态后方可妊娠,孕期需加强胎儿超声监测。
治疗后非特异性抗体持续低滴度阳性时,需评估脑脊液排除神经梅毒,确认无活动性感染后可妊娠,新生儿需接受预防性青霉素治疗。
出现血清学复发或再感染需重新治疗,建议避孕至完成再次治疗且滴度达标,妊娠后需联合产科与感染科进行多学科管理。
所有梅毒孕妇分娩后均需对新生儿进行血清学检测,母乳喂养非禁忌但需确保母亲无乳房梅毒疹,建议孕前专科评估制定个体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