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一般每6-12个月检查一次眼睛,实际间隔时间受到年龄、视力发育情况、家族遗传史、用眼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3岁以下婴幼儿建议每6个月筛查先天性眼病,学龄期儿童可延长至每年1次,家长需按眼科医生建议调整复查频率。
存在屈光不正或弱视风险的儿童需每3-6个月复查,家长应定期带孩子进行验光检查和视力跟踪评估。
父母有高度近视或青光眼等家族史时,建议每半年检查眼轴和眼底,家长需特别关注孩子视物眯眼等异常表现。
长期使用电子设备或课业负担重的学龄儿童,家长应每学期安排1次视功能检查,及时发现视疲劳或假性近视。
日常注意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保证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发现揉眼、歪头看物等异常应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