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甲状腺功能筛查应避免放射性核素扫描、含碘造影剂检查、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刺激试验及甲状腺摄碘率测定,这些检查可能对胎儿发育造成风险。
放射性核素扫描使用放射性碘或锝,可能穿透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妊娠期绝对禁止。若需评估甲状腺结节性质,可选用超声检查替代。
增强CT等含碘造影剂检查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抑制,妊娠期应避免。必要时代谢评估可通过血清学检查完成。
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刺激试验需注射外源性激素,可能干扰妊娠期垂体-甲状腺轴调节,临床已较少使用。
该检查需口服放射性碘,存在致畸风险且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妊娠期禁用。甲状腺功能评估优先选择FT3、FT4及TSH检测。
孕期甲状腺筛查建议通过血液检测完成,避免接触辐射及碘剂,定期监测TSH和甲状腺激素水平,发现异常及时就医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