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治疗期间一般建议每15-30分钟监测一次血糖,实际频率受血糖波动幅度、治疗方式、患者意识状态和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
血糖快速下降或持续低于3.9mmol/L时需缩短监测间隔,稳定后可延长至1-2小时,建议使用便携式血糖仪动态追踪。
口服葡萄糖后需在15分钟内复测,静脉推注高糖后应连续监测至血糖达标,胰岛素治疗者需同步监测下一餐前血糖。
出现嗜睡等轻度症状时每20分钟监测,昏迷患者需床旁持续检测直至清醒后2小时,建议家属记录监测时间点。
糖尿病患者合并自主神经病变需加密监测,肝肾功能不全者检测间隔不超过1小时,老年人夜间应设置血糖警报阈值。
监测期间建议随身携带含糖食品,避免剧烈运动,记录血糖值与对应症状供医生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