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需结合月经周期准确性、妊娠并发症风险、辅助生殖技术受孕史、高龄妊娠等因素综合评估。
月经规律的孕妇可通过末次月经推算孕周,孕6周后超声可见胎心胎芽;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早期超声结果校正孕周。
存在流产史、宫外孕史或妊娠期疾病的孕妇,建议孕5周即进行血HCG和孕酮检测,排除异常妊娠。
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受孕者,需在胚胎移植后14天检测血HCG,移植后28天行首次超声确认宫内妊娠。
35岁以上孕妇应在孕7周前完成甲状腺功能、血糖等基础检查,早期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和染色体异常风险。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孕12周前完成NT检查、早期唐筛等重点项目,规律产检有助于及时发现妊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