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疗近视需满足年龄18岁以上、近视度数稳定1-2年、角膜厚度足够、无活动性眼病等条件,具体需通过专业术前评估确定。
患者需年满18周岁,眼部发育完全,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未成年人因眼球仍在发育中不建议手术。
近视度数需保持稳定1-2年,每年变化不超过50度,避免术后出现回退现象。
角膜中央厚度需达到安全标准,通常要求大于480微米,过薄角膜可能无法承受切削。
无活动性角膜炎、青光眼、严重干眼症等眼部疾病,全身无胶原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禁忌症。
建议术前进行全面眼科检查,术后遵医嘱定期复查,注意用眼卫生避免过度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