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血压超过160/110毫米汞柱时需立即终止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血压水平、器官损害程度、孕周是终止妊娠的关键考量因素。
收缩压≥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属于重度高血压,可能引发胎盘早剥、脑血管意外等严重并发症,需紧急降压并评估终止妊娠时机。
出现持续性头痛、视力模糊、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靶器官损害表现时,无论血压数值均需考虑终止妊娠,提示病情已进展至子痫前期或子痫。
孕周≥34周的重度子痫前期建议终止妊娠;孕28-34周需权衡胎儿存活率与母体风险;孕28周前以控制母体病情为主。
胎儿生长受限、脐血流异常、胎心监护异常等胎盘功能不足表现时,需结合母体情况综合判断终止妊娠时机。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每日监测血压,出现头晕眼花、上腹疼痛等症状立即就医,饮食需低盐高蛋白,适当补充钙剂有助于预防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