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腹中可通过药物引产、清宫手术、自然分娩、感染防控等方式处理,通常由胎盘功能异常、胎儿畸形、母体疾病、外伤等原因引起。
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促进子宫收缩排出胎儿,适用于孕周较小的胎停育,需监测出血量及宫缩情况。
通过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清除宫腔残留组织,适用于妊娠12周内的稽留流产,术后需预防宫腔粘连。
孕周超过16周可尝试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需密切监测产程进展,必要时转为器械助产。
死胎滞留超过4周可能引发凝血功能障碍,需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检测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确诊胎死腹中后应尽早就医,术后建议进行染色体检查、TORCH筛查等病因排查,并间隔3-6个月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