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视力标准为对数视力表5.0(或国际标准1.0),具体表现包括清晰分辨5米处视力表E字缺口、无明显屈光异常、双眼视力平衡及良好夜间视物能力。
5岁以上人群正常裸眼视力应达到对数视力表5.0或国际标准1.0,相当于能辨认5米距离处1分视角的视标,检查时需在标准照明条件下进行。
正视眼指眼球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屈光系统聚焦在视网膜上,无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现象,角膜曲率与眼轴长度匹配。
正常视力要求双眼视力差不超过两行,立体视锐度≤60角秒,具备同时视、融合视及三级立体视觉功能,无复视或眼位异常。
包括对移动目标的追踪能力、明暗适应速度和对比敏感度,正常者应能识别1.5米/秒移动物体,暗适应30分钟后达到0.001cd/m²光敏感阈值。
建议每年进行眼底检查与验光,儿童建立屈光档案,日常保证每日2小时户外活动,用眼20分钟后眺望6米外20秒,摄入富含维生素A及叶黄素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