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近视的标准通常为裸眼视力低于5.0且验光显示屈光度≥-0.50D,轻度近视、中度近视、高度近视、病理性近视是常见的分类。
屈光度在-0.50D至-3.00D之间,多由用眼过度导致睫状肌调节痉挛引起,表现为视远模糊但近视力正常,可通过间断用眼、眼保健操缓解。
屈光度-3.25D至-6.00D,常与角膜曲率过陡或眼轴延长有关,可能伴随飞蚊症,需配戴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定期检查眼底。
屈光度超过-6.00D,多因眼轴进行性增长导致,易并发视网膜裂孔,建议使用离焦型镜片控制进展,每半年进行散瞳眼底检查。
屈光度>-10.00D伴眼底病理性改变,与遗传因素密切相关,可能出现黄斑出血等严重并发症,需考虑后巩膜加固术等治疗。
保持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减少连续近距离用眼时间,建立屈光发育档案有助于早期发现近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