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通常被认为属于发热,临床将发热分为低热(37.3-38摄氏度)、中等热(38.1-39摄氏度)、高热(39.1-41摄氏度)及超高热(超过41摄氏度)。
正常成人腋下体温范围为36-37摄氏度,口腔体温较腋下高0.2-0.4摄氏度,肛门体温较腋下高0.5摄氏度。
水银体温计测量需保持5分钟,电子体温计听到提示音后读数,红外线额温枪需距离额头3-5厘米。
剧烈运动、饱餐后或女性排卵期可能使体温短暂升高0.3-0.5摄氏度,需静息30分钟后复测。
婴幼儿基础体温较高,超过37.5摄氏度需警惕;老年人因代谢缓慢,体温超过37摄氏度可能已存在感染。
建议采用标准测量方法,避免在干扰因素下测体温,持续发热或伴随寒战、意识模糊等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