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超过7.0毫摩尔每升或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11.1毫摩尔每升可诊断为糖尿病,诊断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等综合判断。
空腹8小时静脉血糖≥7.0毫摩尔每升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6.1-6.9毫摩尔每升为空腹血糖受损。
非空腹时段静脉血糖≥11.1毫摩尔每升伴典型症状可确诊,无症状者需重复检测确认。
口服75克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每升诊断糖尿病,7.8-11.0毫摩尔每升为糖耐量减低。
糖化血红蛋白≥6.5%可作为辅助诊断标准,5.7%-6.4%提示糖尿病前期状态。
确诊糖尿病后应定期监测血糖,配合饮食控制、运动锻炼及药物治疗,空腹血糖建议控制在4.4-7.0毫摩尔每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