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可能受到孕前体重、家族病史、既往妊娠史、孕期血糖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1、孕前体重:
孕前体重超过标准可能增加妊娠期糖尿病风险,建议超重孕妇在首次产检时提前进行血糖评估。
2、家族病史:
直系亲属有糖尿病史者需提高警惕,医生可能建议在孕16周左右增加一次糖耐量筛查。
3、既往妊娠史:
曾有妊娠期糖尿病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应在孕早期即开始血糖监测。
4、孕期血糖波动:
孕期出现多饮多尿等异常症状时,需随时进行血糖检测排除糖尿病。
建议所有孕妇在常规产检时配合医生完成血糖筛查,孕期保持适度运动和均衡饮食有助于血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