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是指体重指数超过正常的一种临床综合征,那么病因未明的肥胖我们就称之为单纯性肥胖或者是原发性肥胖,那病因明确者我们就称为继发性的肥胖。世界卫生组织将BMA在25到29.9千克每平方米者,定义为一度肥胖或者是超重。30到39.9千克每平方米者,定为二度肥胖,那BMA大于等于40千克每平方米者,定为重度肥胖或者是三度肥胖。那么在2004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建议以BMA为标准,我国正常人的BMA在24千克每平方米以下,大于24千克每平方米为超重,大于26千克每平方米为轻度肥胖,大于28千克每平方米为中度肥胖,而大于30千克每平方米为重度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