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认为,换瓣术后的育龄妇女不适宜妊娠,理由是强加于母体与胎儿的危险因素,除与心功能状态有关外,主要的原因是香豆素类抗凝药物,有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增加宫内出血或胎儿死亡的风险。近年来由于人工瓣膜的改进,外科技术的进步以及抗凝处理的不断改善,主要严格掌握指征妊娠期给予严密监护,母婴的并发症发病率已明显减少。所以换瓣膜手术以后的妇女,最好避免妊娠与生育。如有生育要求的妇女,在换瓣术后至少1年,通常一般2-3年,血流动力学和心功能明显的得到了改善,全身的状态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可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和监控下方可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