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孕妇通常建议在38-39周终止妊娠,具体时间需根据血糖控制情况、胎儿发育状态、并发症风险及产科指征综合评估。
1、血糖控制血糖达标且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至39周,未达标者需提前至38周甚至更早,通过胰岛素治疗、饮食调整及胎心监护干预。
2、胎儿监测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倾向需提前分娩,结合超声评估胎儿体重及羊水指数,必要时进行促胎肺成熟治疗。
3、并发症风险合并子痫前期或胎盘功能减退时需提前终止妊娠,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胎动变化,严重者需紧急剖宫产。
4、产科指征宫颈条件成熟者可尝试自然分娩,存在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时需剖宫产,分娩前需调整降糖方案为短效胰岛素。
妊娠糖尿病孕妇应定期监测血糖及胎儿情况,分娩后仍需复查糖耐量试验,产后6-12周进行糖尿病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