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药物一般建议在怀孕49天内使用,实际用药时间需结合孕囊大小、妊娠周数、药物敏感性、个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1、孕囊大小超声确认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时药物效果较好,过大可能导致不全流产,需配合清宫手术。
2、妊娠周数末次月经计算妊娠≤7周成功率较高,超过7周需评估子宫收缩力及胚胎活性,失败概率增加。
3、药物敏感性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的标准方案中,约5%人群对前列腺素类药物反应不佳,需延长观察期至72小时。
4、健康状况合并贫血、凝血功能障碍或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需在用药前完成血红蛋白、凝血功能等检测。
用药后须严格随访血HCG下降情况,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立即返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