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属于发热,实际发热程度受测量方式、活动状态、环境温度、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
1、测量方式:
腋温超过37.3摄氏度或耳温超过38摄氏度可判断为发热,建议家长使用电子体温计重复测量确认。
2、活动状态:
剧烈哭闹、进食后可能出现短暂体温升高,家长需让幼儿安静30分钟后复测。
3、环境温度:
过度包裹或高温环境可能导致体温假性上升,应调整室温至24-26摄氏度再测量。
4、个体差异:
部分幼儿基础体温偏高,但持续超过37.8摄氏度仍需警惕感染可能。
家长发现发热应及时记录体温变化,避免自行用药,伴随精神萎靡或持续高热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