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一般建议每1-3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受到病情控制情况、用药反应、影像学变化、耐药性风险等因素影响。
1、病情控制
初治患者在强化期需每月复查痰涂片和胸部X线,病情稳定后延长至2-3个月。
2、用药反应
出现肝功能异常等药物不良反应时需缩短复查间隔,必要时每周监测转氨酶。
3、影像学变化
病灶吸收缓慢或出现新浸润灶时,需保持每月1次影像学随访直至稳定。
4、耐药风险
治疗2个月后痰菌未转阴者需进行药敏试验,并调整为每周痰检监测。
复查期间应保持规律作息,保证蛋白质和维生素摄入,避免剧烈运动加重肺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