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疾病中需要手术切除的情况主要包括甲状腺癌、巨大甲状腺肿压迫症状、药物治疗无效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疑恶性的甲状腺结节以及复发性甲状腺囊肿。
1、甲状腺癌:
甲状腺乳头状癌、滤泡状癌等恶性肿瘤是手术绝对适应症。肿瘤直径超过1厘米或存在淋巴结转移时,需行甲状腺全切或近全切除术,术后可能需配合放射性碘治疗。微小乳头状癌≤1厘米若无高危特征可考虑密切观察。
2、压迫症状:
甲状腺肿物体积过大导致气管受压出现呼吸困难、吞咽困难,或颈部静脉回流受阻时需手术解除压迫。胸骨后甲状腺肿即使无症状也建议手术,因其可能突发急性压迫。
3、难治性甲亢:
抗甲状腺药物治疗1-2年无效、药物过敏或出现严重副作用如粒细胞缺乏的格雷夫斯病患者,可选择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妊娠中期甲亢失控也可考虑手术干预。
4、可疑恶性结节:
细针穿刺活检提示Bethesda IV-VI类结节,或超声显示微钙化、边缘不规则、纵横比>1等恶性征象的结节,建议手术切除。结节短期快速增大6个月内增长20%以上也是手术指征。
5、复发性囊肿:
甲状腺囊肿经多次穿刺抽液后仍复发,尤其伴有囊壁增厚或实性成分时,需手术切除排除囊性乳头状癌可能。囊肿合并感染形成脓肿保守治疗无效者也需手术引流。
甲状腺术后需终身监测甲状腺功能,常规每日补充左甲状腺素钠片。术后1周内避免颈部过度活动,2周后逐步恢复低强度运动。饮食注意钙和维生素D摄入以防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限制高碘食物如海带紫菜。定期复查甲状腺超声和甲状腺球蛋白水平,术后1年内每3个月随访1次。出现手脚麻木、声嘶或伤口红肿需及时就医。